白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朗县农牧民施工企业承揽
政府投资400万以下项目“联审、联批、联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
《白朗县关于农牧民施工企业承揽政府投资400万以下项目“联审、联批、联验”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白朗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白朗县农牧民施工企业承揽政府投资400万
以下项目“联审、联批、联验”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吸纳农牧民就业的作用,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区发改委《关于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建设的意见》(藏发改办〔2020〕156号)等文件精神,对政府投资400万元以下项目,由县人民政府牵头严格实施“联审、联批、联验”机制,按照基建程序交由当地农牧民施工企业(队)承建,大力支持农牧民就近就便参与工程建设项目,不断提高劳务收入比重,确保完成农牧民增收目标任务。现结合白朗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原则
(一)项目范围。除国家相关部委明确规定必须招标,以及涉密或数字信息、供暖供气等技术难度大的项目外,凡技术要求低、农牧民群众能干会干、总投资4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基建项目。
(二)承建条件。承建项目施工企业必须是在我县范围内注册、由当地农牧民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按照《关于大力支持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24号)规定,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后,需要上报用工需求,由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县人社局和项目所在乡村进行统一调配,确保工程用工中当地农牧民占80%以上,并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用工情况严格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三)项目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小”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项目实施方案,其他项目直接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代可研)。
二、组织实施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的白朗县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联审、联批、联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联审联批联验工作的研究部署,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联审联批联验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加强对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的检查指导,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三、“联审、联批、联验”机制
总投资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采取“联审、联批、联验”机制,由白朗县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联审、联批、联验”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合规原则,择优竞选农牧民施工企业承建。
(一)联审机制。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在项目审批之前办理的事项,一律不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必要的前置手续办理按照“谁实施、谁办理”的原则,由项目实施单位牵头负责,协调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行业归口原则,进行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风险评估等前置手续的办理审核。项目概算审查,必须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行评审,不得私自进行送审。项目立项实施必须要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联批机制。由县“联审、联批、联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企业注册资金情况、企业技术力量情况(主要审查企业助理工程师资质)、近一年内是否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近两年内实施的项目中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工程质量问题,是否存在未按照施工合同期限完成建设的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不当问题、项目各类资料存档不完备问题、合同期内后续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等八个方面问题进行重点审查,通过审查环节的农牧民施工企业,由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筛查并择优选取一家农牧民施工企业递交实施请示,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报经项目法人代表和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项目主管单位下达中选批复文件,确定工程承揽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带动农牧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多、带动群众增收成效好的,优先参与项目建设。
(三)联验机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要时安排审计部门和第三方监理介入项目监管,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和监督管理。项目具备验收基本条件后,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经项目承建方申请,由项目实施主管单位邀请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行业部门,按规定程序和内容组织工程各分项和竣工进行联合验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进度和质量得到最大的保障。同时,将资料的验收和带动农牧民参与项目建设情况也要纳入验收的重要环节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控制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实施方案)批复核定后,作为控制项目投资的依据,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因项目建设期价格大幅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导致原核定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必须事前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未经批准的,不准擅自实施。
(二)工资保障。承建施工企业(队)按照工资保障的规定,缴纳工程工资保障金外,将工程建安费的10%—15%资金作为工程劳务费,直接划拨给县劳务输出派遣公司进行管理,按照承建方和务工人员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和具体工资明细按月进行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制。
(三)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对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联审、联批、联验”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代表委员的监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纵横联动监管体系,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项目审批、投资安排、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项目监管责任,杜绝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规调整、违法分包,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杜绝4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所有项目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动态管理,建立吸纳农牧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用工情况台账,精准到户到人。
(四)违规处罚。一是对使用项目所在地群众用工比例不足的、即知即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限制其1年内不得在我县承接4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基建项目;二是农牧民施工企业对承揽项目存在安全生产事故、工程质量问题、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履行合同内容及收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等情况将取消三次比选报名资格;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企业进行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列入白朗县农牧民施工企业库黑名单;三是对未批先建、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或挂靠的农牧民施工企业(队),责令停业整顿,限制其3年内不得承接4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并列入黑名单。
本意见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白朗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牧民施工企业承揽政府投资400万以下项目“联审、联批、联验”工作领导小组
2. 白朗县农牧民参与全县项目建设实名制登记表
白朗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牧民施工企业承揽政府
投资400万以下项目“联审、联批、联验”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赤列朗杰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 盛 利 县委常务副书记
副 组 长:田 冲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普布次仁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胡 卫 波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罗布顿珠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平措旺拉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扎西次旦 县政府副县长、扶贫办主任
付 宜 锋 县政府副县长
强巴顿旦 县政府副县长
达娃顿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 宁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巴桑顿珠 县国安委办公室主任
旦增罗白 县发改委主任
旦增加布 县财政局局长
杜 纯 县水利局局长
何 堃 县住建局局长
次仁罗布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余 明 县林业草原局局长
次仁桑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松 姆 县审计局局长
米 玛 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白朗分局局长
次旦卓嘎 县人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重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旦增罗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联审、联批、联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查看对应政策解读文件:《白朗县农牧民施工企业承揽政府投资400万以下项目“联审、 联批、联验”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