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2013年第643号令)《西藏自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规范(试行)》及《日喀则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规范(试行)》文件要求,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结合白朗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总体要求
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根据《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西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和《日喀则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规范(试行)》要求,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的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保护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等区域为重点,兼顾年楚河沿线,重要水(水塘)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共六部分二十八条。
第一部分,划定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划、技术规程等白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依据。
第二部分,畜禽养殖规模及禁养区划定标准。主要包括: 牛、羊、马、驴、猪、鸡等品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养殖规模标准规定及禁养区域划定。
第三部分,基本要求与原则。主要包括:基本要求、划定原则、禁止养殖区划定范围。
第四部分,工作重点。主要包括:摸清底数、核定边界、报批公布、划定归档等的工作流程。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激励机制、强化技术指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禁养区划定保障。
第六部分,其他。主要包括:禁养区划定的其他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