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有关会议精神和政策,加快我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确保政策落地,让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白朗县规范优惠政策兑现流程的规定》。
二、文件总体要求
进一步完善白朗县优惠政策兑现流程,推进部门间高度协同协作,确保政策兑现工作公开、透明、规范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切实确保政策落地。
三、文件主要内容
《规定》共九条。
第一条 适用范围。
第二条 适用对象。
第三条 兑现原则。
第四条 兑现流程。
第五条 申报主体有欠税行为的,暂停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待申报主体依法补齐税款后,再予兑现优惠政策。
第六条 申报主体未按协议约定完整履行义务或违约的,不予兑现优惠政策。待申报主体按照协议完成履约事宜后,再予兑现优惠政策。
第七条 如遇相关优惠政策做出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规定不能履行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白朗县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本规定做出相应调整或出台补充规定。
第八条 本办法由县产业办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