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白朗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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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2-07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月在安徽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西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日喀则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文件总体要求

集体林是培育森林资源的重要基地,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集体林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但是,还存在产权保护不严格、生产经营自主权落实不到位、规模经营支持政策不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文件主要内容

《细则》共六部分。

第一部分,重大意义。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三部分,改革范围。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全面落实林地产权;放活生产经营自主权;落实林地、林木处置权;保障林权所有者的收益权;规范林地、林木流转;落实改革主体责任。

第五部分,政策支撑主要包括: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财政支持、金融支持、推进集体林业多种经营、壮大林业规模经营主体,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六部分,机构与职责分工。主要包括: 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村(居)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驻村工作队工作分工和职责。

第七部分,方法步骤。主要包括:准备阶段、勘界确权阶段、登记发证阶段、立卷归档阶段、总结阶段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维护改革稳定、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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