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基础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扶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藏党办发〔2016〕11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导向,制定资金整合范围,确定资金安排方向,重点投向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扶持
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全力保障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方案》共三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围绕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要求,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精准安排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三部分:工作任务。资金范围和规模建设任务的各类项目资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