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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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25

第一部分 


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属行政政法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检察业务部:负责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资,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理本院辖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的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手里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综合业务部:负责案件管理、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受理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承担本院监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本院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检察监督线索管理等工作。

检察综合部: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与组织建设、检察官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以及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书记员统一招录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设3个内设机构(一正两副):分别为检察综合部、检察业务部、业务综合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3人,实有在编干警12人(其中检察官4人、检察辅助人员7人、司法行政人员1人),聘用制书记员5人。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白朗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白朗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705.42万元,较2022年同比减少42%,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存在年初结与结转2634936.59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705.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5.42万元;较2022年同比减少4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存在年初结与结转2634936.59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70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6%;项目支出277.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5.4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13.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6万元、卫生健康指出2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42万元,基本支出427.49万元,项目支出277.9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13.22万元,占8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6万元,占0.056%;卫生健康支出24.23万元,占0.034%;住房保障支出28.01万元,占0.039%;

(四)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6万元均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4.2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8.01万元均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3.1

13.1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 因公出国 (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0

0


其中(1)公务接待批次




       (2)公务接待人数




3.公务用车经费

13.1

13.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六、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3年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基本支出427.4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395.9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31.59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此项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2辆、特种作业车2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西藏白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督促检察综合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绩效跟踪管理主体和职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决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140017-白朗县人民检察院决算批复报表.xls